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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3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第十九條 企業租用(包括企業作為單一承租方租用)辦公、生產用房等資產發生的水、電、燃氣、冷氣、暖氣、通訊線路、有線電視、網絡等費用,出租方作為應稅項目開具發票的,企業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出租方采取分攤方式的,企業以出租方開具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32;
日期:2024-07-12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
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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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2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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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12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政務微信公眾號
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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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就業困難青年專項幫扶行動。強化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幫扶建立實名臺賬,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職業指導、3次崗位推薦及1次培訓或見習機會。強化困難高校畢業生結對幫扶,加強與農業農村、殘聯部門信息共享及時將脫貧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求職補貼發放對象納入幫扶臺賬,制定專項計劃,開展“一對一”結對幫扶,針對性提供高質量崗位信息。
日期:2024-07-12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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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近期,江西贛州某企業員工楊某在工作期間受傷后,謊稱在家摔傷,將應由企業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轉嫁至基本醫療保險,騙取醫?;?.4萬元,出院后向企業繼續索賠遭拒遂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楊某存在騙取醫?;鹣右?,向醫保部門移送線索。經醫保部門核查,責令楊某退回騙取的醫?;?,并移交公安部門進一步處理。案件詳情:楊某在某企業工作期間受傷,就醫時聲稱在家中摔傷,不存在第三方責任,并簽署承諾責任書,出院時經醫?;饒箐N醫療費用1.4萬元。出院后,楊某以該企業未為其購買工傷保險為由,向該企業索賠住院期間醫療費用、誤工費、生活護理費及營養費等費用,該企業拒絕賠償,楊某遂向法院起訴。經法院審理,判決企業支付楊某工傷保險待遇,但楊某在該案中涉嫌騙取醫?;鹦袨榈木€索被依法移送給醫保部門。醫保部門從法院、人社部門、醫療機構調取了判決書、工傷認定書、住院單據等相關材料,并對楊某及企業負責人開展詢問。經查實,楊某偽造其在家中摔傷虛假證明材料,騙取醫?;?.4萬元,責令其退回違規報銷的醫?;?.4萬元,并移交公安部門進一步處理。案件解析:參保人員在發生工傷事故后,部分傷者法治意識不強,往往存在以下兩種隱瞞受傷原因的情形:一是傷者既想讓責任人賠償其損失,又想要醫?;饒箐N;二是用人單位為節省成本未按規定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后,為減少賠償,誘導傷者隱瞞真實受傷原因并提供虛假受傷證明材料,將應由工傷保險或用人單位支付的醫療費用使用醫?;饒箐N,企業只承擔醫保報銷后的費用。本案中,楊某將本應由企業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轉嫁至醫?;鸪袚男袨?,屬于欺詐騙保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第三十條規定,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或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同時,《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個人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屬于參保人員的,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還應當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若情節嚴重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以詐騙罪論處。醫?;鹗侨嗣袢罕姷摹翱床″X”、“救命錢”,納入醫保報銷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醫保報銷政策范圍。小編再次提醒廣大參保人朋友們,工傷后切勿謊稱是自身原因造成受傷,承諾無第三方責任人!因為這樣“小小的謊言”會造成“大大的損失”,不僅第三方可能據此拒絕賠償,還會因欺詐騙保受到法律的制裁。請廣大參保人朋友們共同維護醫?;鸢踩?。如您發現涉嫌欺詐騙保行為,請及時撥打國家醫保局打擊欺詐騙保舉報電話010-89061396、010-89061397,或向當地醫保部門及時舉報。線索一經查實,將按規定予以獎勵,獎勵金額最高可達20萬元。
日期:2024-07-12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公眾號
醫療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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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錄取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機制。無論是平行志愿投檔錄取還是順序志愿投檔錄取,考生的退檔風險主要有兩個。一是考生高考成績沒有達到所報專業錄取分數且不服從專業調劑;二是考生存在不符合高校招生章程規定的其他要求。因此考生在填報志愿時一定要認真閱讀擬報高校的招生章程,防止因不符合高校招生章程規定被退檔。被高校退檔的考生還可參加本批次征集志愿投檔錄?。ㄊ〖壵猩荚嚈C構將高校未錄滿的計劃再次公布補征志愿)或后續批次的投檔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后續志愿投檔錄取。
日期:2024-06-24
來源:自治區教育廳
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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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可以為我們的退休生活提供一份穩定的養老收入和權益保障,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上網的時候總能刷到這樣的說法↓↓↓“繳夠15年就可以退休了,不用繼續白交錢了”“一次補繳10萬元每月領1400元”“斷繳3個月待遇清零”……這些“科普”都靠譜嗎?這篇為大家一一說清楚千萬別再被誤導啦!養老保險繳滿15年,就可以退休坐等收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注意哦!這里說的15年,只是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如果您是在職職工社保繳費滿15年后,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繼續為職工參保繳費,達到待遇領取條件后,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如果您是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參保,繳滿15年后是否繼續繳費,可以自由選擇,但是建議您不要就此中斷繳費哦!因為,養老保險有一個重要原則——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繳費水平越高、繳費年限越長,將來領取的養老金相對就會越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沒繳夠年限,能一次性補繳?能否補繳,分情況!如果您參加的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夠15年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這種情況包含一個分界點 ↓在2011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經參保繳費的若延長繳費5年后還不夠年限,可一次性繳費到滿15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后參保并繳費的需繼續繳費至滿15年后再領取養老金。如果您參加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分為三種情況:情況一:您在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滿60周歲,且未領取過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那么不用繳費,您就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了。情況二:制度實施時,您距60周歲的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應逐年繳費至60歲。也允許補繳,但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情況三:制度實施時,您距60周歲的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才能領養老金。養老保險斷繳,待遇清零?過期作廢?一些朋友可能打算離職待業、從城市回老家……養老保險因此中斷繳費,之前繳納的錢會過期作廢嗎?記錄會清零嗎?還能領養老金嗎?別擔心!養老保險出現斷繳,參保記錄不會清零!社保經辦機構會保留您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個人賬戶儲存額也會連續計算利息,已繳的養老保險費不會白繳。若累計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盡管如此,也得提醒大家,長時間斷繳,相應的累計繳費時間就會相對較短,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會相對較少,最后到手的養老金也會相對較少。如果您長時間中斷社保繳費,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夠,那您領取養老金的時間也要相應延后。沒有在單位就業,怎么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呢?建議大家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辦理很簡單,拿上您本人的身份證(居住證)或社??ǖ认嚓P資料,到戶籍地或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即可。線上可以通過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電子社??ˋPP、小程序,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網站等渠道辦理。您可以在本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自由選擇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由個人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滿足最低繳費年限要求的,也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享受的待遇計算方法與企業職工一樣。
日期:2024-05-06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微信公眾號
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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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06
來源:稅務總局網站
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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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本科專業設置工作作出部署,旨在有的放矢培養國家戰略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提升教育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力、貢獻力,推動形成新質生產力,更好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锻ㄖ肪劢箤嵤┍究茖I目錄年度更新發布機制、完善本科專業類的設置與調整機制、動態調整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和特設專業、實施專業設置預申報制度、加強對增設專業的論證和公示、規范學位授予門類和修業年限調整、規范專業名稱調整、規范專業撤銷工作、規范擬新建本科高校和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辦學機構專業設置工作、規范合作辦學專業備案和審批等方面,并作出具體要求。 《通知》明確,教育部每年更新《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高校本科招生專業按照更新公布的《專業目錄》執行。高校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區域發展急需和自身辦學定位、辦學條件等,提前謀劃增設專業。高校增設、更名專業類,或調整專業類下設專業,原則上由教育部高等學校相關專業(類)教學指導委員會提出調整方案,并廣泛征求意見,教育部高等學校專業設置與教學指導委員會進行審議。高校申請增設專業(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原則上應列入學校學科專業發展規劃,提前1年進行預申報。連續五年停止招生且無在校學生的專業,原則上應予撤銷?!锻ㄖ窂娬{,把好專業質量關。高校應對擬增設專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調研、論證,突出高校辦學特色,優化師資隊伍和教學資源配置,提出科學的人才培養方案,保障專業設置質量,建強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織,落實專業建設質量年度報告制度,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锻ㄖ芬?,各地加強省級統籌和指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立足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綜合應用政策指導、資源配置、資金安排等措施,引導高校增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區域發展急需緊缺專業,建設特色優勢專業群,淘汰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和學校辦學定位的專業。
日期:2024-05-06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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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兒的文件主要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4號);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文件主要有民政部等12個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民發〔2019〕62號)、民政部、公安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民發〔2020〕125號)自治區民政廳等12個部門印發的《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內民政發〔2019〕78號)、民政廳、公安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內民政發〔2021〕11號)等;留守兒童的文件主要有《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16〕30號)、民政部等10個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民發〔2019〕34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牧區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16〕75號);困境兒童的文件主要有《國務院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國發〔2016〕36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16〕132號)等。這些文件在網上都能查詢到,可以了解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享受的政策。
日期:2024-05-06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網站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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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助億萬家庭應對疾病醫療費用支出帶來的經濟風險,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體系,梯次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其中,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是在居民醫?;A上,進一步保障大病患者高額醫療費用的制度安排。面對大病高額醫療費用,大病保險支撐了億萬家庭渡過難關,但不少參保人對這項制度缺乏了解。針對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日前作出詳細解答。無需單獨申請參保問:大病保險如何申請,又該如何繳費呢?答:從制度建立開始,大病保險制度就不需要單獨申請參保,所有繳費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群眾都是大病保險參保人,不需要單獨繳費。大病保險制度2012年啟動試點,從2015年開始全面實施。國家醫保局信息顯示,10余年來,大病保險累計惠及近億患者。僅2023年,享受大病保險報銷的就達1156萬人,人均減負約8000元,最高報銷上百萬元。一個例子很能說明大病保險的作用。今年初,在安徽省安慶市岳西縣,37歲的儲先生突發心源性休克,連夜送往醫院搶救。對于后續手術的高額醫療費用,家里人既擔心又焦慮。村里醫保專干了解情況后,讓他們不用擔心,因為有醫保,還有大病保險可以報銷。儲先生住院期間的費用,醫保三重制度報銷了約2/3,其中大病保險報銷額占大頭,極大減輕了家庭經濟負擔。針對困難人群,持續完善報銷政策設置問: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如何?答:目前,國家規定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原則上不高于統籌地區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支付比例不低于60%;居民醫保疊加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達到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針對困難人群,國家持續完善大病保險報銷政策設置,實施精準傾斜。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額。目前,包括兒童白血病、先心病、肺癌等花費高昂的大病在內,符合規定的都可以通過大病保險報銷。問:大病保險如何結算?答: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醫療費用,進入大病保險費用段的,在實現“一站式”結算的地方就可以實現即時結算,自動享受相關待遇,無需專門申報。90%以上統籌地區通過政府購買商業保險承辦大病保險業務問:有了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還需要單獨買商業保險的大病保險嗎?答:從大病保險制度建立之初,醫保部門始終鼓勵市場參與,積極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創新建立健全醫保社商合作新模式。目前,90%以上統籌地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業務,不僅激發了商業保險市場活力,也進一步提升了大病保險管理服務水平。保險的功能就是防風險。除了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之外,參保人是否需要補充商業保險,要看個人意愿和承受能力。這些年來,國家醫保局鼓勵各地創新管理服務機制,一些地方的探索卓有成效。比如,浙江省金華市積極探索“政府有為、商保承辦、社會共治”的大病保險運行模式,將大病保險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城市定制型商業保險相融合,在大病保險基本保費基礎上,進行個人“選繳保費”的機制創新,實現“多繳多得、連繳多得”。截至2023年底,金華大病保險累計為64.53萬人減負75.84億元,報銷金額20萬元以上的有1798人。(記者 孫秀艷)
日期:2024-05-06
來源:人民日報
醫療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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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支持穩崗擴崗、一攬子兌現補貼、募集100萬個見習崗位……近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研究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明確三方面政策。1.激發活力擴大就業容量企業是吸納就業的源頭活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減負穩崗擴就業并舉,打出政策組合拳。2.拓寬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激勵企業吸納就業。對企業招用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可發放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鼓勵引導基層就業。今年中央財政擬支持基層服務項目,招募10.63萬名高校畢業生。還將募集不少于100萬個青年見習崗位。對吸納就業見習人員的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給予見習補貼。3.強化幫扶兜牢民生底線及時將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脫貧戶、大齡、殘疾、長期失業等人員納入援助范圍。制定個性化援助方案,提供“一對一”就業援助。對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按規定向困難群眾足額發放物價補貼。穩存量、擴增量、保重點,多措并舉穩定和擴大就業崗位。
日期:2024-05-06
來源: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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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教育部聯合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開展中小學生校外培訓“安全守護”專項行動,全面守護中小學生培訓安全。針對舞蹈、體育等以身體訓練為主、較易出現傷害風險的培訓活動,做出校外培訓安全提醒“五不要”:一不要在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進行培訓。二不要過早對孩子進行過強柔韌訓練。三不要過度對脊椎和腰部做外力擠壓。四不要做過高難度系數的訓練。五不要讓孩子練習與身心健康不符的內容。并再次提醒廣大家長朋友們,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訓,要選擇合規的培訓機構。
日期:2023-12-13
來源:中國政府網
教育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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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下崗失業后,可以在新的就業單位,或者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參保繳費,與之前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滿足最低繳費年限規定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日期:2023-12-13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網
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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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仲裁實踐中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未訂立勞動合同主張二倍工資的爭議常有發生用人單位為了應對會尋找用工管理中一些與勞動關系有關的證據抗辯但是這些證據并不能取代勞動合同這些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可分為兩種第一,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依法單方面或與勞動者協商形成的法定的書面文件。比如,職工名冊、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均是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法律規定形成的法律文書。若不依法形成或不符合法律規定,有被實施行政處罰的可能或起不到其應有的作用。這些證據稱為“法定文書”。第二,用人單位依據勞動用工管理的需要,自行擬制的管理方面的書面文件。例如,應聘申請表、錄用通知書、入職登記表、服務證、工作證等,其形成與否沒有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需要與員工協商即可自行決定其內容,可稱之為“擬定文書”。以上兩類書面文件其實質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用工的相關證據可視為建立勞動關系的憑證但它們與勞動合同這一法律概念仍存在區別↓↓↓法律內涵不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為依法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建立、履行、解除過程中的權利義務而進行的全面而系統性的約定??勺C明存在勞動關系的文書則是用人單位根據約定或法定,對雙方履行特定權利義務進行明確的書面文書,并不能全面系統體現出勞動合同的法律內形成方式不同勞動合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法定原則訂立,在雙方簽字確認后方可發生法律效力。而在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文書中,“法定文書”需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制定,“擬定文書”則是用人單位單方面擬定,不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不需要勞動者簽字確認就具備作為管理依據的功能。法律責任不同未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承擔法定懲罰性賠償。在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文書中,若“法定文書”并非依法形成或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也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定責任;但對“擬定文書”,法律法規無強制性規定,這些文書是用人單位為了提高管理效能制定形成的,用人單位沒有相應文書也無須承擔法律責任。視為建立勞動關系的憑證不能等同于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與其訂立勞動合同
日期:2023-12-13
來源:中國勞動保障報微信公眾號
就業創業